由千亿体育(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欧洲文明研究院副教授刘雪飞撰写的论文《蛮族法典的“习惯法”与“属人主义”定性再认识——以《勃艮第法典》为中心》在《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期发表。该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英国中世纪财产权观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指出,19世纪以来以布伦纳(Heinrich Brunner)为代表的德国日耳曼派学者大都认为中世纪早期西欧的蛮族法典(又称日耳曼法)是“习惯法”,与罗马成文法对立并存;蛮族与罗马人各有其适用的法律,故法律呈现“属人主义”。而勃艮第王国的法律被认为是这一理念的典范体现。通过对勃艮第王国法律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所谓《勃艮第法典》实则名为《法令书》,其虽然保存了少量习惯法,但主要是法令这种制定法,由国王和教俗贵族制定颁布;其适用对象不是单纯的勃艮第人,而是王国地域范围内的所有人群。《勃艮第罗马法典》则名为《法律的形式与解释》,且不是一部官方法典,仅作参考使用。由此可见,蛮族法典的“习惯法”与“属人主义”定性深受德国19世纪民族主义影响,其理论归纳以偏概全,有严重的简单化、概念化和公式化的倾向。而现在要想突破这些陈见的束缚,需要在语文学的帮助下对文献乃至手稿进行翔实严谨的语境化分析才能得出符合当时历史情境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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